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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规范12周岁以下儿童使用共享单车 |
文章来源:工人日报 作者: |
近期,深圳市道路上出现了不少未成年人违规使用共享单车的情况,其中12周岁以下儿童违规骑行共享单车上路、儿童在单车载物篮乘坐、家长骑行时儿童站立在车前架或后架上等现象较为突出。为此,日前深圳交警联合深圳市教育局及在深各大共享单车企业发布了《关于规范未成年人共享单车使用行为的联合声明》。 《声明》明确,交警部门将对12周岁以下儿童上道路骑行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教育、劝导,发现家长骑行时将儿童放置在载物篮内、让儿童站立在车前架等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。 《声明》强调,共享单车企业应通过实名注册认证、使用智能解锁等方式设置骑行用户门槛,从使用方法上杜绝12周岁以下儿童使用共享单车。共享单车企业应加大校园周边的运维巡查力度,对共享单车车锁被损坏的及时进行维修、更换,防止12周岁以下儿童违规骑行,发现未成年人违规使用共享单车应及时进行劝阻、教育。(记者 刘友婷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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